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西安石油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研究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为做好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组织领导工作,根据研究院学科情况及工作实际,成立区域国别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研究生复试录取督查组。
1.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组 长: 刘辉
成 员: 陈柯、董梅、刘辉(马院)、陈丁、秦艳霞、王敬艳、王文峰、孙婷、张艳
秘 书:陶李
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根据专业具体情况成立复试工作小组(每组包括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1名复试助理、1名复试技术支持人员),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公开有关信息。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研究生复试录取督查组
组长:蒋华义
成员:赵金省、孙琳
直属单位党委纪检委员负责全程巡视、监督检查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调查处理复试工作投诉和举报事项。
二、基本要求
1.对报考我院相关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可进入复试,研究院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资格认定。
三、工作流程
1.复试方式
第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在雁塔校区集中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时间
研究院根据复试工作安排确定每批次的具体复试时间,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院网站上公布。
3.资格审查
研究院在复试前指定专人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收取相关复印件材料,考生须在复试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往届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设置最长有效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考生提供)。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
(2)应届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设置最长有效期)。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4)考生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其他材料。
(5)考生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以上材料1-4还需要提供电子版,复试前发送到研究院邮箱:qygb@xsyu.edu.cn,发送格式要求如下:
材料1-3所有证件电子扫描件按顺序编辑成1个PDF文档,邮件主题命名:姓名-考生编号-证件号码-报考专业。
材料4电子扫描版按顺序编辑成1个PDF文档,邮件主题命名:姓名-考生编号-综合-报考专业。
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资格。
4.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心理健康测试等四部分,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其中,前三部分分值占比分别为60%、30%、10%。复试最终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按比例进行折算。
(1)专业知识测试
专业知识测试方式为笔试(闭卷),在标准化考场集中进行,且全程录音、录像。内容为招生简章中所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中亚历史与文化》。笔试时间为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招生简章中所公布的加试科目《汉语写作》《国际关系史》。加试须单独组织,考试时间为每门2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有1门及以上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专业综合知识、综合能力;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③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④创新精神、创新能力;⑤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以及人文素养;⑥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外语表达能力。
(4)心理健康测试
在复试工作前,心理健康测试由研究院通过发放问卷形式组织实施,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否则视为放弃复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西安石油大学心理咨询网络平台”,输入账号及密码(账号为考生准考证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点击“心理测评”,完成心理健康测试。完成测试的截止时间由研究院根据各复试批次规定。未完成心理健康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5.复试成绩测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复试折合成绩;
(2)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5×60%;
(3)复试折合成绩=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知识测试(100分)×60%+综合能力测试(100分)×30%+外语能力测试(100分)×10%;
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6.复试相关要求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每位考生现场复试(综合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同等学力加试和心理健康测试单独组织,时间不计入内),每位复试评委应按要求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情况应认真记录并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4)研究院按规定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并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评委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复试结束后,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等原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6)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四、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研究院拟录取名单发布7日内,提交西安石油大学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单(提交方式另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研究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拟录取,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2.录取工作结束后,研究生院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xsyu.edu.cn/)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核。
六、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
1.研究院根据有关规定,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畅通院系招生咨询、复议及申诉渠道,安排专人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及时受理考生复议或申诉。
2.在研究院网站提前公布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细则、复试考生名单等,公示拟录取考生信息,受理考生申诉。
3.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
4.研究院加强对硕士生复试工作领导,认真执行有关硕士生复试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如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本学院复试的教师严格回避。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况做出严肃处理。
5.研究院加强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6.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考生申诉与处理
若考生对复试环节有任何异议,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申诉(邮箱:qygb@xsyu.edu.cn电话:029-88382976),由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调查或处理结果将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人答复。
八、联系方式
为进一步方便考生咨询我院研究生招生的有关情况,研究院安排专人解答考生关注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人:陶老师
电话:029-88382976(8:30-12:00,14:30-17:30)
邮箱:qygb@xsyu.edu.cn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西安石油大学区域国别研究院
2026年3月24日